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电子电气与控制学部实际,制定团员发展工作流程。
一、发展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具有学部正式学籍的在读学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作用上先进,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执行纪律上先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学校、学部各项规章制度。
3.前一学期学习成绩需在班级(专业)前50%。
4.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发展:
(1)科研能力较强,在项目、论文、专利、知识产权、学术著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2)在创新创业、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需提供奖状、证书等相关证明;
(3)为学校、学院做出突出贡献且综合素质突出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5.凡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以及必修课程不及格(补考通过视为及格)者,一年内不予发展;凡已列为发展对象后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以及必修课程不及格(补考通过视为及格)者,取消发展团员资格。
6.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列为团员发展对象:道德品行不端,所作所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且屡教不改的;存在涉黑涉恶情形行为的;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正在执行刑法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
二、工作程序
1.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本人递交入团申请书。
(2)团支部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3)入团申请人在支部派人谈话后一个月内,主动向团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之后每半年向团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4)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和群众分别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 5 个工作日,可采取多种公示形式同时进行。
(5)指定培养联系人,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党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6)教育培养和考察。时间一般为 3-6 个月,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要参加不少于 8 学时的团课学习,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青年大学习次数不超过2次,宿舍卫生D级宿舍不超过2次。
2.新发展团员的接收
(1)团组织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发展对象。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可以列为发展对象。团组织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
基层团委对推荐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两名党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介绍人要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还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
(3)发放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团支部大会讨论青年入团,必须有占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
3.学部团委、团支部应为新发展团员举行入团仪式,新发展团员应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三、其他
(一)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三)发展团员工作,应做好与其他团组织建设工作、日常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的有效结合、互促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