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4/15学年第二学期初补考成绩报送的通知

发布者:电气学院发布时间:2015-03-09浏览次数:59

各系:

  

关于14/15学年第二学期初补考考试成绩报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考课程的成绩记载

1、补考成绩只计卷面成绩,不计平时成绩。

2、考核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后记载:

课程成绩=E[(K+60/2]。

其中K为补考卷面成绩,E[(K+60/2]表示不超过(K+60/2的最大整数。成绩低于60分的按实际得分记载。报成绩时只报最终成绩。

二、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同时在考试后七个工作日内使用‘正方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请任课教师严格遵守时间,教务处将在316日关闭网上录入功能,由此造成后续问题由教师本人负责。

三、各系主任注意做好‘补考成绩输入密码’的保密工作,教师的‘补考成绩输入密码’应单独密封分发。同时提醒教师及时更新自己的教师登陆密码。

  

  

  

电气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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