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成员职责

发布者:电气学院发布时间:2005-03-27浏览次数:284

一、支部书记

1、对支委会的工作负全面责任:传达系团总支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系团总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且和有关方面取得密切联系。

2、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根据系团总支的指示,研究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经常注意掌握团员青年思想、学习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并及时研究处理。

4、同各个支委保持密切联系,注意充分发挥各个支委的主观能动性,督促和帮助他们分管的工作。

二、副书记

协助书记做好各项工作,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

三、组织委员

1、了解团员青年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思想动向,并帮助他们解决具体问题,加强对要求入团青年的培养工作,研究发展团员的工作。

2、掌握团员的模范事迹和遵守纪律情况,建议支部委员会进行表扬、批评和处分。

3、提出支部组织生活计划,督促和指导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到保证时间,内容具体,要求明确,会后检查效果,努力使团的组织生活过得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卓有成效。

4、负责团员管理,团员统计,新团员编组,收缴团费,转团组织关系和分发团徽等工作。

四、宣传委员

1、组织和领导团内外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教育团员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又红又专的专业人才。

2、不断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教育、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道德教育,经常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思想情况和要求,并及时向系团总支反映。

3、组织团课学习,做好文件报刊发行工作。搞好通讯报道、办好黑板报、墙报,推荐优秀文章向院报投稿。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