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 智能检测技术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纪鹏发布时间:2021-03-23浏览次数:3992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 智能检测技术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研究所)院长(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长(所长)担任,成员由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2、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工作小组在学校(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织复试、录取及监督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为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风险,学院2021年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

(二)公平性。学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本学科根据专业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院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按11.5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科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复试测试预演工作安排

 一志愿调剂的复试测试时间均为2021324日上午900开始。

(三)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如不能提供盖章成绩单,可由考生提供本科期间无不及格课程可如期毕业的说明并签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入学有关材料、《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本学科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复查、核实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本学科对录取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同一调剂考生只能参加本校(院)内一个招生单位的专业复试,否则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2021年实行网络远程复试。网络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心理测试等内容,均采用远程网络视频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复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采用网络视频问答方式。分别设有复试科目的题库。考生随机抽取2道试题,采用网络视频口头形式作答,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2、英语听说测试

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成绩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心理测试

考生按照学校(科学院)给定的网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具有录取资格。

考生须签署并网上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的心理测试。

(五)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2021325日上午9:00开始。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1326日上午9:00开始。

2、资格审查时间:2021324日。

3、心理测试方式:根据要求测试。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认真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加大核查力度,结合考生近期的各项表现,由复试工作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科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剂工作安排、

(一)基本要求

我校(院)只接收英语语种和非同等学力考生调剂,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我校(院)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院)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院)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考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不考数学的考生无法调剂到我校(院)考数学的专业。

(二)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并已在学院(所)预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学院(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科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院)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科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工作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30%+英语听力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55%,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我校(院)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提出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疫情防控工作

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二)监督制度

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辟“信息发布”栏目,公布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投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四)复议制度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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