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实验室规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5浏览次数:196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到实验室进行各项实验工作,必须根据学校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要求,经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由实验室主任统一安排。

    三、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器皿等,是教学、科研实验的必要技术条件,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动用。实验室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挪用或擅自外借。如确需外借,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四、仪器设备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清查核对。对于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使用后必须进行登记。

    五、加强实验室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六、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居住、做饭等,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如有违纪,追究当事人与实验室主任责任。

    七、要文明上课,安全实验。实验后组织整理好实验用品。离开实验室前,关好水、电、气、门、窗,以确保安全。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八、发现实验室被盗、仪器设备丢失等情况,及时通知保卫和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