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卫生成绩与考评挂钩实施方案(修订)

发布者:电气学院发布时间:2010-04-21浏览次数:238

     学生公寓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风建设的重要方面。为了为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舒服的休息学习环境,使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陶冶情操,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根据我院学生公寓情况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将宿舍卫生成绩与班级评优、学生个人评优联系起来,具体操作如下:

1、根据我校公寓管理科卫生检查的反馈情况,每学期开始我院进行统计总结,对于D数目超过上学期公寓管理科检查次数一定比例的宿舍,或者根据我院社区委员会检查的卫生成绩,当学生宿舍上学期卫生平均成绩低于60分时,取消其宿舍成员本学期的素质拓展奖学金评选资格;并取消其宿舍成员优秀班干、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的评选资格;

2、根据我校公寓管理科卫生检查的反馈情况,每学年开始我院进行统计总结,对于D数目超过公寓管理科检查次数20%的宿舍,或者根据我院社区委员会检查的卫生成绩,当学生宿舍上学期卫生平均成绩低于60分并且各周的成绩低于60分的次数大于社区委员会检查总次数的一半时取消其宿舍成员本学年的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并取消其宿舍成员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的评选资格;

3、根据我院确定取消评优资格的宿舍情况,若本班有超过40%的宿舍受到处罚,则取消该班优良学风班、优秀团支部等的评选资格;

4、根据我院确定取消评优资格的宿舍情况,若本班有超过40%的宿舍受到处罚,则取消班级相关负责人(班长、书记、卫生委员)的素质奖学金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使宿舍卫生水平与党员发展、考核挂钩,把宿舍卫生成绩列入党员发展的考核范围之内,具体操作如下:

1、对于宿舍D数目超过公寓管理科检查次数40%的宿舍,或者根据我院社区委员会检查的卫生成绩,当学生宿舍上学期卫生平均成绩低于60分时对该宿舍内的学生党员进行教育并予以通报批评;超过公寓管理科检查次数50%的宿舍,对该宿舍内的学生党员上报我院党总支予以处理;

2、对于预备党员宿舍,宿舍D数目超过本学期公寓管理科检查次数40%的,当学生宿舍上学期卫生平均成绩低于60分时,将该宿舍预备党员名单上报团总支、党总支,并进行通报批评;宿舍D数目超过本学期公寓管理科检查次数50%的,该宿舍预备党员延期转正;

3、将宿舍卫生成绩与党员发展联系起来,对于宿舍D数目(连续两学期中任一学期)超过上学期公寓管理科检查次数的25%或者连续两学期中任一学期宿舍卫生平均成绩(社区委员会检查)低于60分的宿舍成员,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

三、将宿舍纪律、安全等与班级评优、学生个人评优、学生的组织发展联系起来,具体操作如下:

1、对于学校因重要事件进行的学院间的宿舍检查评比(事先通知),若我院名次排在第5名以后,对被抽查宿舍中成绩低于我院平均成绩的宿舍,其宿舍成员取消各种奖学金(学习奖学金除外)及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2、对于我校公寓管理科及我院社区委员会每周进行的检查中,发现宿舍中存在以下问题的宿舍(可以确定出问题的学生),按检查次数,分别给予以下处分:1次,由辅导员进行面谈教,;2次,取消其素质拓展奖学金评选资格和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党员上报党总支处理;3次及以上,取消该生除学习奖学金、素质拓展奖学金以外各种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资格和党员发展对象资格,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正式党员上报党总支处理;对于确定不出问题学生的宿舍,将该处罚范围扩大到该宿舍所有学生。

存在的问题如下:宿舍内进行营利性活动,宿舍内存在酒精炉、热得快、电吹风等违规电器,违反学校学院规定私改宿舍内用电线路等一系列使宿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

注:若我校公寓管理科反馈的成绩或情况和我院社区委员会反馈的成绩或情况,出现重叠或者不符,经核实,如无严重出入,两者取其重。

本方案自2010年4月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学院团总支。

  

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04月